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信息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13]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5] - 公司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6]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6]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6] - 涉及收购、合并等行为致公司重大变化时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6] - 公司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应了解情况并问询[17] 人员责任与配合 - 董事等应保证定期、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等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 董事、监事等人员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配合信息披露[26] - 董事、监事等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报承担主要责任[26][28] 信息管理与流程 - 证券部负责管理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有明确规定,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31][3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3] -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制作、审核等流程[34][35]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档案管理[36] - 公司与调研机构沟通有预约等要求[37][38] - 公司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40]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1] - 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2] 特殊披露情况 - 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且符合条件可暂缓披露,属国家秘密等情形可豁免披露[45] - 公司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45] 违规处理 - 因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责任人批评等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7] - 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对责任人行政及经济处罚[47]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办法并更正,处分责任人[47] 其他规定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办法[49]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解释和修改由董事会负责[49]
佳士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