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远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0月)
森远股份森远股份(SZ:300210)2024-10-24 11:37

人员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 - 公司设副总经理三名、财务负责人一名、技术总监一名[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等应征求意见,任免部门负责人需人事考核并征求意见[29]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在公司对应审计值5%以内由总经理决定[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可由总经理决定[15]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例会每月月初召开,临时会议可随时通知[24] -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提出主导决策意见,作决策前应充分听取意见[26]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议程及出席范围经审定后,应于会前一天通知[25] - 重要议题讨论材料须至少提前一天送达出席人员[25] - 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以纪要或决议形式作出,由负责人或部门实施[26] 项目审批 - 投资项目按决策范围分别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实施[27] 资金管理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29] 报告制度 - 总经理每季度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33] - 总经理需根据要求随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33] - 总经理对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重大问题随时向董事会报告[34] - 经营重大问题总经理应事发当日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35] - 总经理每个会计年度至少向董事会提交一次书面《总经理工作报告》[35] - 董事会和监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常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35] - 总经理报告可采取口头和书面方式[39] 其他 - 技术总监需组织起草公司技术发展规划并执行[19] - 总经理任期内调离等需进行离任审计[34] -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7] - 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38]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