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和远气体和远气体(SZ:002971)2024-10-17 12:49

股东回报规划 - 2024年10月17日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 - 2026)股东回报规划》[1] 利润分配 - 满足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30%[5]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5]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6]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6] 分红限制与调整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或经营现金流净额为负可不现金分红[4] - 经营现金流净额连续两年低于可供分配利润10%可调整政策[9] - 政策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 其他规定 - 重大投资指未来十二个月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净资产30%[4]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