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2]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2] 内部审计权限与范围 - 董事会授予审计部开展内审、派遣审计组、审阅资料等权限[16] - 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3] 内部控制相关责任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4]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10] - 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信息[6] 审计计划与审查范围 - 审计部拟定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实施[21]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制度[21] 专项审计内容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6] - 审计对外投资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23]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等[23] - 审计对外担保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24] - 审计关联交易关注关联方名单、交易审批等[25] - 审计募集资金使用关注存放管理、使用合规等[27]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信息流程等[27] 审计委员会工作依据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及资料开展工作[29] 内部控制报告相关 - 公司需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0]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0] -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3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30]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主体意见[30]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0]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董事会、监事会做专项说明[30] 内部审计人员管理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33] - 发现内部审计重大问题,追究责任、处理责任人并向监管部门报告[33]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4][35]
方直科技: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