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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股东会议事规则
濮阳惠成濮阳惠成(SZ:300481)2024-10-23 11:4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6]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8]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10]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16] - 股东会决议作出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7]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后者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21] 投票相关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下午3:00结束[2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8] 参会与授权 -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明确事项、权限和期限,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相关内容[30]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经他人签署需公证,相关文件备置于指定处[33] - 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37] 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9]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股东买入超《证券法》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9] 提名与征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44] - 董事会协商提名董事候选人,监事会协商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4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征集股东投票权[40] 会议其他事项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3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需作报告[3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股东会上对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说明[3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52]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5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通知未参与表决的股东,列明相关信息[56]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决议中作特别提示[56]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要求监事会办理的由监事会主席组织实施[5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6] - 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执行股东会决议事项[57] - 公司股东会召开后应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具体实施[57] -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信息主要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其为对外发言人[57]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遇法规修订应及时修订[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