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濮阳惠成濮阳惠成(SZ:300481)2024-10-23 11:44

董事管理 - 证券部每月定期向董事发送财务等资料保障知情权,重大信息可调整发送时间[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书面说明并向深交所报告[9]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董事会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报告[9]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会议上接受超两名以上董事委托代为出席[7] - 公司为新任董事提供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培训机会[9]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12] 董事长职责 - 推动公司内部制度制订完善,依法召集、主持会议并督促董事出席[13] - 推动董事会有效运作,及时列议题入议程,保证董事充分表达意见[13] - 遵守集体决策机制,保障股东尤其是机构和中小投资者意见传达[13] - 遇重大事项审慎决策或提交集体决策[14] - 督促董事会决议执行并及时采取措施[14] - 保证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知情权[14] - 接到重大事件报告敦促信息披露[14] 监事职责 - 监督董事和高管履职并处理违规问题[17] - 对违规董事和高管提罢免建议[17] - 发现重大违规向多部门报告[17]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履职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19] - 执行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变化[19] 公司治理 - 公司与董事签署保密协议书,董事离职后保密义务公开前有效[12] - 公司可聘请中介评价治理现状并披露建议[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