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长[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1/2,独立董事不少于1/3[6] 交易审批 - 12个月内累计同类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须董事会审议批准[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0] 董事长选举与会议召集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6]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临时会议通知方式有邮件、传真等,至少提前两日发出[1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决议表决与通过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21]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4]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 决议备案与披露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及时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与会董事签字确认[26] - 涉及须股东会表决、重大事件或深交所认为必要披露事项时及时披露[25] - 决议公告包含会议通知、召开情况等内容[26] 会议记录与执行 - 董事会做会议记录,保存十年[30] - 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情况及问题[32]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遇法律修订抵触时及时修订[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