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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瑞丰新材瑞丰新材(SZ:300910)2024-10-22 11:46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15.50万股(调整后)[5] - 归属价格为20.38元/股(调整后)[6] 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30%,第二个归属期为30%,第三个归属期为40%[9]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50%,第二个归属期为50%[9]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22年业绩考核目标年度净利润为26000万元,2023年为32000万元,2024年为40000万元[15]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年度净利润为32000万元,2024年为40000万元[15] 归属条件 - 净利润完成率A≥100%时,公司层面对应归属比例M=100%;A<100%时,M=0[16] -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14] - 团队业绩目标完成率B≧100%时,团队层面归属比例N为100%;85%≦B<100%时,N=B;B<85%时,N=0[18] - 综合考评等级为A(优秀)时,对应归属比例Z2为100%;C(称职)时,Z2为80%;D(基本称职)时,Z2为50%;E(不称职)时,Z2为0%[21] 历史操作 -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703.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6] - 2023年4月6日,公司将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1.83元/股调整为41.03元/股,作废712,522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8]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1.83元/股调整为41.03元/股,后又调整为20.38元/股[34][35]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73.7478万股调整为1,280.12082万股[35] - 2024年,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等原因合计作废619,551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0][36] 本次解除限售 - 本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6人,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537015股,占公司总股本0.5268%[2] - 2024年,为郭春萱等6人分别办理620,000股、285,000股、124,517股、114,000股、195,284股、191,214股解除限售事宜[31][33] - 郭春萱等6人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均为30.00%[38] - 马振方、陈立功、李万英项目绩效激励额度可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2.30%、10.70%、20.32%[38] 会议审议 - 2021年1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4][25] - 2021年12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6] - 2022年1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数量议案[27] - 2023年5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议案[29] - 2024年4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议案[29] 其他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