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利安科技利安科技(SZ:300784)2024-06-26 09:13

上市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06万股[2] - 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217.76万元变更为5623.76万元[2] - 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217.76万股变更为5623.76万股[2] -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3] - 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3]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新规[5] - 修订后公司注册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发行股数1406万股,上市时间2024年6月7日[5] - 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5623.76万元,股份总数为5623.76万股[5] - 修订后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有新规[5] - 修订后交易标的相关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等占比及金额规定有调整[5] 交易规定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 - 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6] -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6] -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6] - 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6] -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可免于适用前款规定[6] -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有账面值和评估值时以较高者为计算依据[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关注[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与日常经营相关等情形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者评估[8] 公司治理 - 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6] - 董事会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审计等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7]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未来三年现金分红占比平均不低于25%[10]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9][11]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管理层、董事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9][11] - 公司年度盈利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管理层需说明情况,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0][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且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 - 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包括审计报告非标、未来12个月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当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13]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应扣减该股东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13] 其他事项 - 本次变更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4] - 备查文件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