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建设: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
信息披露规定 - 适用于公司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管理原则为统一领导等[2][3] - 需关注特定主体带来的信息披露合规风险[4] - 公司及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8] - 披露信息应客观完整按时平等,用事实描述性语言[11] 披露内容及方式 - 应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11][12] - 公司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注册地证监局[13] 责任主体 - 规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等事务,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18][19]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22]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需报告并公告,变更时间需提前申请[22][23] - 草案由高管编制,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24][25] 业绩预告及修正 - 特定业绩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差异大需修正[27][28] 交易及关联交易披露 - 交易达一定标准、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需披露[33][34][38] - 与关联人交易达一定金额需披露[41]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包括交易、诉讼等,需及时披露[30][32][42] - 发生特定重大事件需及时履行披露义务[44][46] 豁免及保密 - 信息为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需满足条件[62][64] - 相关人员在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追责[68][71][72] 监管应对 - 收到监管文件和函件应及时处理和披露信息[70] 其他 - 规定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2021年相关规定废止[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