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范围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5] 治理与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各层级职责权限[6]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下设多个专业委员会[7] - 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控体系,推行月度考核法[7]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内审部独立开展工作[8]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内审部独立开展工作[8] - 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采取盘点、核对等措施保护资产安全[12]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保证信息披露[22] 控制程序与机制 - 公司建立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10] - 公司在交易与授权管理等多方面建立有效控制程序[11] - 常规性交易采取逐级审批授权控制,非常规性交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1] - 公司建立岗位权责分工制度,各环节制定职责划分程序,分离授权审批与经办人员[12] - 公司制定交易记录控制程序,实行统一单据格式,建立外部凭证审核制度[12] - 公司建立绩效考评制度,以考评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培训等依据[13] - 公司利用电算化系统分析财务动态、预警风险,通过ERP和OA系统管控运营[13] - 公司建立信息沟通制度,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内外部信息并进行沟通反馈[15] - 公司建立内部监督制度,监事会、董事会、经理层相互检查监督[16] - 公司制定采购付款、销售收款等多项业务内部控制制度[17][18] - 公司内审部每季度跟踪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出具审计报告[19]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多项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部分业务未发生[20][21] - 公司对分、子公司经营、资金等方面进行管控[22]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营业收入潜在错报≤2%为一般,2%<错报≤5%,错报>5%;利润总额潜在错报≤5%为一般,5%<错报≤10%,错报>10%;资产总额潜在错报≤2%为一般,2%<错报≤5%,错报>5%[2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24]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直接财产损失金额≤20万元为一般,20万元<损失<100万元为重要,损失≥100万元为重大[2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25]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26]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27] 综合结论 - 公司建立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28] -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28]
一博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