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得: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比例均为100%[5]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完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控制制度[5] - 公司建立与经营模式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并形成制衡机制[7] - 公司实施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8] - 公司建立预算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8] - 公司建立信息与沟通及反舞弊机制[13] - 公司建立货币资金等多项业务内部控制制度[14] 风险控制 - 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控制风险在可承受范围[10] - 公司针对资金使用等严格划分权限,重大业务集体决策审批[11] -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12]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开展内审工作[13]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以营收、资产总额衡量,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20][21]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分与利润表、资产管理相关定量标准及定性标准[22][23][24] 报告期结论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25][26]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内控信息[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