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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星华新材星华新材(SZ:301077)2024-04-12 11:37

激励计划会议 - 2022 - 2023年多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12][13][14][15] - 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作废部分股票议案[16] 业绩目标与结果 - 2022 - 2024年营收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分别不低于10%、20%、30%[19] - 2023年度未达业绩考核目标,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19] 股票作废 - 因激励对象离职和归属期条件未成就,合计作废145,400股限制性股票[1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