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万通智控万通智控(SZ:300643)2024-04-24 14:25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管理与披露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证券事务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资料需审核等[3] 重大事项流程 - 进行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人员签名确认[10]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1] 登记备案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含姓名、职务等[12]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3]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3] -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13]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不能履职由证券代表代行[13] 监督与自查 - 监事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13] - 年报等后五个交易日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6] - 发现内幕交易等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6] 信息提供 - 向外部提供未公开财务信息提示为内幕信息[20] - 拒绝股东等无合理理由未公开信息要求[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