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缺陷标准 - 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与利润表、资产管理相关金额比例划分[10][15] 缺陷情况 - 报告期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6][17] - 2023年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已整改[17][20] 子公司情况 - 广东朗科智能电气等多家为全资子公司,持股和表决权100%[6] - 东莞市朗科新能源科技等为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有51%、99.90%[6] 其他 - 纳入评价主要业务为电器智能控制器等业务[6] - 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含信息披露等[6] - 现有内控符合法规要求,《2023年度内控自评报告》符合实际[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