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变更会计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3] - 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12] - 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12] - 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12] 负债归类与披露 - 无推迟清偿负债权利的应归类为流动负债[5] - 附有契约条件的非流动负债贷款安排需披露相关信息[7] - 供应商融资安排应汇总披露条款、条件及金融负债信息[8] 租赁相关规定 - 售后租回交易资产转让属销售的,承租人按规定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11] - 租赁变更导致范围缩小或租期缩短,承租人将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11] 首次执行调整 - 首次执行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规定时,调整可比期间信息[7] - 首次执行售后租回交易规定时,对售后租回交易追溯调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