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聚飞光电聚飞光电(SZ:300303)2024-04-24 13:32

激励计划相关 - 2023年4 - 5月完成激励计划相关审议、公示与授权[12][13] - 2024年4月审议通过作废、调整授予价格和归属条件成就相关议案[14] -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76元/股调整为2.56元/股[18] -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5日[19] - 激励对象人数由274人调整为264人[30] 利润分配 - 2022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6月21日实施,10股派1元[16]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0股派1元,已通过审议未实施[16] 业绩情况 - 2023年公司净利润2.3004514411亿元,增长率22.27%[21] 归属情况 - 264人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867.84万股,占总股本0.65%[23][24] - 邢美正等高管可归属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均为30%[25] 作废情况 - 因离职和考核未达标合计作废47.16万股限制性股票[27][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