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1名独立董事[4] - 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41]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60] 委员提名与选举 - 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23][41][60]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0] 委员会主任 -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1]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长或董事会办公室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0] 任期 - 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23][41][61] 会议要求 - 各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32][52][69] - 审计委员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每季度至少1次[69] 职责 -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为公司总经理[6] - 提名委员会在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1 - 2个月提建议和材料[3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通过,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44][45]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3] 生效与解释 - 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审计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5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