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并出具报告[1] -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审核[1] - 公司积极完善各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业务和资产安全[1] 审核相关 - 监事会审核意见签署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2][3] - 监事签名为郭兴云、李俊杰、胡喜明[3]
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并出具报告[1] -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审核[1] - 公司积极完善各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业务和资产安全[1] 审核相关 - 监事会审核意见签署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2][3] - 监事签名为郭兴云、李俊杰、胡喜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