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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平安证券关于瑞丰光电202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的核查意见
瑞丰光电瑞丰光电(SZ:300241)2024-04-25 15:41

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32]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32] 治理结构 - 董事会7名董事中有3名独立董事[6] - 公司建立规范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等按职责行使权力[6] - 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监督内部控制[8] 制度建设 - 公司内部控制基本目标包括建立规范实体等[3][4]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合法性等7项原则[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审计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9] -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建立完善绩效考核体系[10] 风险管理 - 公司面临技术、市场等主要风险因素,完善风险管理机制[13] - 公司对内外部风险因素收集研究并分析评估,为管理层提供依据[14] 财务管理 - 公司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设置合理岗位和职责权限[15] - 公司按交易金额和性质不同采取不同交易授权[16] - 公司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具体财务管理制度[18] - 公司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制度,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 信息管理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对信息披露和沟通全程有效控制[25] - 公司建立与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系统,按准则核算披露[25] - 公司建立计算机软硬件和数据管理制度及网络管理办法[25] 缺陷认定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按错报与利润总额、资产总额比例划分[29]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一致[30] - 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重大、重要缺陷定性情形[29][31] 未来展望 - 公司将从加强法规学习、内部审计、控制系统建设完善内控体系[33][34] 保荐评价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有效,自评报告符合实际[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