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鲁B: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1] - 评价基准日公司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 评价范围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99.63%[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00%[6] 缺陷判定标准 - 按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影响额及损失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7][8]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1] - 评价基准日公司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 评价范围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99.63%[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00%[6] 缺陷判定标准 - 按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影响额及损失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