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独立董事2名,成员中1/3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3] 审批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董事会审批[6][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7] - 除特定对外担保外,其他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批,需出席的2/3以上董事同意[8]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及时披露信息[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召开5日前书面通知[11] - 遇紧急事由,董事会临时会议可在会议召开3日前书面通知或随时口头、电话通知[11]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未出席亦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15]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6] - 董事审议事项应主动获取资料,考虑合法合规性、影响及风险[17] - 特定情形董事应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部分议案需无关联董事2/3以上通过[18]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18] - 董事会应按授权行事,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异议记载可免责[18]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应做会议记录,董事需签名[22]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内容[23]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5年[23] 决议披露 - 董事会决议公告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24] 规则生效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6]
木林森: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