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为 0,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为 65,018.3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3.49%。 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为 0,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为 123,880.3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4.75%。 5、公司对外担保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和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整。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利民控股集团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