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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电子: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中京电子中京电子(SZ:002579)2024-04-25 11:51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 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 28 层 2803-04 室 邮编:518048 电话:(86-755) 2939-5288 传真:(86-755) 2939-5289 junhesz@junhe.com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 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中京电子")的委托,就注销中京电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相关 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