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电子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目 录 | | | | | | 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2-241 号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客户结构及收入占比变化情况、收入和成本 端的明细数据、期间费用变化、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情况、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量化说明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毛利率和扣非归母净利 润下降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相关影响因素是否仍将持续,公 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2)结合中京元盛经营情况、在手订单、2022 年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等,说明公司 2022 年未对中京元盛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 理性,公司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3)发行人前述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包 括认缴和实缴出资金额、历次出资时间、目前持股比例、账面价值、未来出资 计划、被投资企业主营业务情况等,结合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协同关系及通过 相关投资获得的新的技术、客户或订单等战略资源的具体情况,逐一说明未将 相关股权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 实、准确、完整;(4)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已 投入或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