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3] 评价范围与体系 - 纳入评价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5] - 公司有完善治理结构和决策、经营、监督体系[5] 制度与责任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本年度无对外担保业务[18] - 公司制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长为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25]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营收、资产、利润设评价标准[28]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以资产总额为评价指标[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