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审查被提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7] 会议相关规定 - 不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4] 任期与执行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