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3][4] - 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不含会议当天)[10]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3日发出[12] 会议出席规定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关联交易审议 - 审议关联交易时,有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2]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对议案逐项审议,董事记名表决,一董事一票表决权[14]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情况从相关规定[14] - 董事在决议上签字并担责,表决异议且记录可免责[14] - 临时会议可通过传阅、传真、邮件表决并决议[14] 利润分配流程 - 利润分配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决定定期报告事项[15] 提案审议规则 - 未通过提案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15] 会议记录与披露 - 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人员签名保存[15] - 董事对记录或决议有异议可书面说明或公开声明,否则视为同意[16] - 董事会决议按规定在指定媒体披露[16]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