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应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见面沟通[5] 信息汇报与审计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情况[9]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工作时间安排[9] - 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11] - 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11]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需经多环节决议并披露意见[12]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15]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盈亏金额超预计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7]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7] 差错处理与责任追究 - 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18]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内审部门调查后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18]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9]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年报和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20] - 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23]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可附带经济处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