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各一人[3]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3]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50%以上或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净额、成交金额、产生利润分别占公司对应指标一定比例且超相应金额需关注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1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关联董事回避需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独立董事职责 -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20] - 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1] 文件保管与规则施行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3] - 董事会文件保管期限为10年[25]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修改修订本规则,报股东大会批准[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