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捷: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股份发行与变动 - 2004年6月7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600万股,7月15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7] - 2007年9月21日公开增发2800万股,10月29日挂牌上市[8] - 2013年12月6日非公开增发12000万股,2014年6月19日挂牌上市[8] - 2023年12月29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转增股份517,596,783股[8]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000万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23] - 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等限制[25] - 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6]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短线交易收益,可起诉[27]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2] - 特定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损害公司的董监高提起诉讼[33] 担保与股东大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项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1] 董事、监事与高管 - 非职工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9] - 独立董事人数为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0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6]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对外捐赠、投资等交易有不同权限规定[119] 利润分配 -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利润先弥补亏损,再提取10%法定公积金[158]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5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三十天通知[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