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荣丰控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荣丰控股荣丰控股(SZ:000668)2024-04-26 13:0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流程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 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5] 选聘评价要素及方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7] - 应采用能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公开选聘要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6] 审计费用相关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8] - 聘任期内变动较大需关注[14] 审计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未按要求轮换需关注[14] 文件保存及选聘时间 - 文件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9]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1] 信息披露 - 需在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费用等信息[13] - 变更需披露前任情况、原因等[13]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评价意见中[14] - 对多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4] 违规处理 - 未按要求提交报告等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16]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不一致以其为准[15] - 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