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 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的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100%股权、沈阳中捷航 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100%股权和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 司持有的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78.45%股权并同步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存 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如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 股东大会认可。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 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