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担保除外),总经理决定[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担保除外),总经理决定[8]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含) - 3000万(不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含) - 5%(不含),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含) - 3000万(不含),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股东大会审议[10] - 30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认可后董事会审议[11]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大会表决关联交易,扣除关联股东股份数,非关联股东按规定表决[12] - 关联交易决议分普通或特别决议,分别由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关联董事需披露关联关系并回避表决[13] 特殊关联交易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股东大会审议[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4] - 为持股低于5%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14] 其他规定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标准按规定程序决策[15]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16] - 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17] - 与实际控制或持股超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8] - 董事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相关人员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说明[18]
奥普家居: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