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业绩相关 - 中审众环对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发表审计范围受限保留意见[1] - 2021年公司转让深圳恒波100%股权,判断丧失控制权时点为2021年12月[1] 未来展望 - 自2023年1月1日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2][3] 其他 - 专项说明由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4]
业绩相关 - 中审众环对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发表审计范围受限保留意见[1] - 2021年公司转让深圳恒波100%股权,判断丧失控制权时点为2021年12月[1] 未来展望 - 自2023年1月1日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2][3] 其他 - 专项说明由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