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通: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国网信通国网信通(SH:600131)2024-04-25 10:07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细则[2] 人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或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提名与任职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会议规则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1人1票,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关联与披露 - 关联委员须回避,未采纳建议应记录理由并披露[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