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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态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12月)
三态股份三态股份(SZ:301558)2023-12-05 11:24

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1.1846亿股人民币普通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修订为78,885.1223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修订为78,885.1223万股[2]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3]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 - 发起人等自相关日期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3] - 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3] 股东大会事项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 多类交易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 - 多类担保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如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监事候选人[9]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选举多名董事或监事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度[9] 董事相关 - 特定犯罪情况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 - 董事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10] - 董事会应在董事提交辞职报告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1]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对交易审批有相关权限,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等[12]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等职权,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等方案[10][11] 其他规定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6]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16][17] -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