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农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威马农机威马农机(SZ:301533)2024-08-19 08:42

会议通知与召开 - 提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事由经同意不受限[8]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9]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9] 会议表决与记录 - 一人一票,记名投票表决[10] - 制作书面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11]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1]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审议且过半数同意[6] 公司保障 - 保障会议召开,提供条件、资料并承担费用[3] 制度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