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健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人数或比例不符时,董事会60日内补选[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12]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12] - 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8] - 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经同意可不受限[19]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可委托他人[2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关联委员回避有规定[21] 会议记录与通报 - 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含会议相关内容[22][23] - 召集人不迟于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书面通报[23] 规则相关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26] - “以上”等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25]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修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