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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电气: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开创电气开创电气(SZ:301448)2024-04-19 14: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6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4亿元[7]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10] 股权结构 - 吴宁持股2607万股,比例43.45%[10] - 金华先河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257万股,比例20.95%[10] - 吴用持股1230万股,比例20.50%[10] 股份转让与质押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1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7]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长一名[6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8]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为三分之一[79]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0]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0] 利润分配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3]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5]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0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02]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