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海:董事会议事规则
通达海通达海(SZ:301378)2024-04-21 07:4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董事会权限 - 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的交易事项(除担保、财务资助)[7] - 审批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8]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监事[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3][14] - 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4]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5] 决议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对外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7] - 关联交易需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8]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保密[31] - 决议由总经理组织执行并报告情况[31]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33] - 对外投资等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董事会[34] - 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由董事会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