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财务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1] - 公司制定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27][3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1][32]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加强管理规范业务[13][14][18][19] 业务管理 - 公司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5] - 公司执行月度和年终盘点结合方式管理存货[11] - 公司通过数字化手段建立信息化平台用于业务运作和信息交互[23] 监督管理 - 公司内部监督由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领导实施[24] -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并实施审计监督[21] 信息披露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公告披露数据质量[18]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应披露未披露和重大信息泄密事项[22] 评价结论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要求[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