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会议与流程 - 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4年3月21 - 31日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4月3日披露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12] - 2024年4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事宜,同日披露自查报告[12] - 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议案[13] 激励计划调整数据 - 6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不再符合资格或放弃参与,涉及6.10万份股票期权[16]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64人调整为299人[16] - 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173.75万份调整为166.00万份[16]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39.00万份调整为132.90万份[16]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4.75万份调整为33.10万份[16] 激励计划授予信息 - 2024年4月8日为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 - 拟向29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32.90万份[21]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0.00元/份[21] 激励对象获授条件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能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2]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能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2] - 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不能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不能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4]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不能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4] 信息披露情况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本激励计划现阶段必要信息披露义务[25] - 随着激励计划推进,公司尚需按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唯特偶: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