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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唯特偶唯特偶(SZ:301319)2024-04-08 10:41

会议信息 - 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7] - 2024年3月21日公告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7] - 2024年4月8日下午14:30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7] 参会情况 - 现场6股东代表31920000股,占54.4338%;网络1股东代表14000股,占0.0239%[9] - 有表决权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代表31934000股,占54.4577%[11] - 中小投资者1名,拥有及代表14000股,占0.0239%[11]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31920000股,占99.9562%[16] - 《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31920000股,占99.9562%[17]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30720000股,占99.9544%[18]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30720000股,占99.9544%[19] - 《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同意30720000股,占99.9544%[21] 中小股东态度 - 对股票期权激励相关议案均反对,占100%[18][20][21] 合法性 - 律师认为大会表决、召集、召开程序及相关资格合法有效[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