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顿: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忆忠)
威士顿威士顿(SZ:301315)2023-12-26 03:5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声明人吴忆忠通过公司第3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1] - 声明人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1] 任职相关情况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规定股东处任职[4]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6]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6] 职责承诺 - 清楚职责,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6] - 担任期间遵守规定,确保有精力履职[7]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7] - 授权报送信息,承担法律责任[7]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将持续履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