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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财务顾问报告
鑫宏业鑫宏业(SZ:301310)2024-01-12 11:55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6人,均为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2]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12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24%[13][15] - 首次授予100万股,占授予总数83.33%,占公司股本总额1.03%[13][15] - 预留授予20万股,占授予总数16.67%,占公司股本总额0.21%[13][1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2个月[16][42] 授予相关规定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12个月未明确则失效[12]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须在12个月内授出[16]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27] 归属规定 -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为50%[18][42]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为50%[18][42] 价格规定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3.99元/股[21][41] - 授予价格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均价46.71元/股的50%(即23.36元)和前20个交易日均价47.98元/股的50%(即23.99元)中的较高者[23][41] 考核规定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每年考核一次[27] - 2024年第一个归属期,营收和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率目标值均为15%,触发值均为12%[27] - 2025年第二个归属期,营收和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率目标值均为32%,触发值均为25%[29]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26] - 公司层面业绩达成情况对应不同归属比例[27]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系数根据考核结果分为A(100%)、B(90%)、C(80%)、D(70%)、E(60%)、F(50%)、G(0)[28]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系数[28]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限制性股票作为用股权支付的基于股权的薪酬,应按授予时的公允价值在生效期内摊销计入会计报表[44] - 公司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44]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47]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47]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需满足公司和个人未发生特定情形[49] - 公司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50]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50] - 鑫宏业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33] - 激励计划操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具备可行性[36] - 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20%[38]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39]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激励计划考核体系和办法合理严密[48]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归属条件符合相关规定[50] - 鑫宏业股权激励计划实施需股东大会决议批准[52] - 备查文件包括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决议[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