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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鑫宏业鑫宏业(SZ:301310)2023-11-15 10:3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会议[12]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6] - 遴选、审核人选并提建议[6] 会议表决与列席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4] - 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15]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14][16]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