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9] 投资决策权限 - 未达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10] 投资流程 - 对外投资项目需经调研、初审、编制报告、论证、审批等程序[13][14][15] 投资监控 - 董事会办公室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控并跟踪管理[17] - 项目出现新情况,董事会办公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汇报[18] 投资限制 - 公司不得利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18] 委托理财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合同,财务部跟进[18][1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1] - 出现与经营方向背离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2] - 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批准程序与权限和实施投资相同[23] 投资公司管理 - 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出人员参与和监督运营决策与管理[25] - 组建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经营管理人员,人选由总经理决定[25][26] 派出人员管理 - 派出人员按规定履职,委派出任董事人员每年签责任书、提交述职报告[27] 财务管理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全面记录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7] - 长期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分析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27] 投资检查与审计 - 年度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8]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遵循公司制度,每月报送财务报表[28] - 公司可委派财务总监监督子公司财务状况[28] 资产盘点 - 投资资产由内部审计人员等定期盘点或与保管机构核对[28]
川宁生物: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