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8月27日决定9月13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5] - 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深交所网站刊登通知[2] - 现场会议9月13日15:00在京召开,由董事长袁训军主持[6] 投票信息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13日多个时段[6]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月13日9:15至15:00[6] 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3人,代表131,184,547股,占比31.4860%[7] - 参与网络投票86人,代表3,106,941股,占比0.7457%[9] - 出席共89人,代表134,291,488股,占比32.2317%[9] 议案表决 - 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同意占比超99%,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约87%-88%[13][14][15] - 三议案反对占比约0.25%-0.27%,中小投资者反对占比约10%-11%[13][14][15] - 三议案弃权占比约0.026%-0.027%,中小投资者弃权占比约1%[13][14][15] 其他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资格合规[10] -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