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任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财务顾问职责 - 中金公司担任新巨丰重大资产购买独立财务顾问[2] - 按法规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确信意见与披露文件无实质差异[2] 交易情况 - 因标的公司在港上市,无法充分尽调及完整披露[2] - 确信交易方案合规,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 报告审查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已提交内核机构审查并获同意[3] 其他 - 采取保密措施,执行制度,无内幕交易问题[3] - 主办人为丁丁和杨朴[6] - 承诺函日期为2024年6月3日[6]